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最多能赔几个月的啊?每个月的奖金也能得到双倍赔偿吗?

07年4月入职到08年5月才要求我签合同,我没签,到09年5月单位以违纪辞退了我(补偿了一个月工资),于当月28日再次应聘到该单位(试用期1个月),一直到10年10月25日,单位再次以违纪辞退了我(没有补偿工资)。我现在想维权,1,、主张我09年5月以前的双倍工资,有的律师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有的说没过;2、主张我09年5月28日至10年10月25日的双倍工资及加班费;3、双倍工资赔偿能主张几个月的?有律师说最多11个月,也有律师说,09年5月至10年10月算16个月的。到底能主张几个月的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样规定的: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而我的情况是,用工满一个月且满一年,均未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没有支付我双倍工资,也没有与我补丁劳动合同,按我的理解,我的双倍工资支付起算时间应为09年6月29日-10年10月25日(被辞退的当日),应该是16个月。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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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1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还有问题可以添加我为好友聊
第2个回答  2010-11-01
最多能赔三个月 但也有许多限制 希望查查劳动法的资料
一点不陪也是正常的 一般工厂都是按照 事情难搞定程度来赔的 并不是法律
第3个回答  2010-11-01
你的16个月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9年6月29日-10年10月25日没有过诉讼时效,双倍工资要是按照11个月计算,要是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只有约4个月的工资赔偿,11个月和4个月只能选一,那么按照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应该选择11个月的工资赔偿。
第4个回答  2010-11-02
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年时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般从主张权利开始)往前推一年。即只能主张09,10,25---2010年,10,25。一个月之后的双倍。即11个月。09年10月25日之前 的已过诉讼时效。
第5个回答  2010-11-14
这就是社会,和学校的学习不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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