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是什么

如题所述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此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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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

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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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宗法制是古代贵族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统辖管理的制度,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它在商朝后期已经存在,到周朝变得更为典型和系统。根据儒家经书《礼记》的记载,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主要在各国诸侯下面的贵族集团中实行。诸侯国君的嫡长子立为太子,继承君位,其他诸子(称为“别子”)都分出去自立家族,成为该家族(以后膨胀为宗族)嫡长继承系统的始祖,其嫡长后裔则称作这个家族、宗族的“大宗”。始祖的嫡长子以外各子,嫡长孙以外各孙,嫡长曾孙以外各曾孙等等,相对于嫡长系统大宗来说都只是小宗。从理论上来说,无论经过多少代,大宗始终是本家族、宗族的核心,通过他将始祖的后裔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血缘团体,叫做“百世不迁其宗”。而众多的其它宗族成员除尊奉大宗外,还要尊奉一个五代以内与大宗血缘关系最近的直系祖先及其嫡长后裔为小宗。因为五代的限制,所以旁系宗族成员所尊奉的小宗随世代推移而有变化,叫做“五世则迁其宗”。通过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因而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实质上就是大宗或小宗依据自己的特殊身份,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管理。
  从广义的角度看,周天子、诸侯与其子弟亲属的关系也带有很强的宗法关系色彩。天子的嫡长子继承王位,余子分封为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君位,余子分封为卿大夫,其关系颇与宗法制下的大、小宗相似。从某种程度上说,天子即天下之大宗,诸侯即一国之大宗。同姓诸侯相当于天子之小宗,异姓诸侯则通过婚姻,与天子维系甥舅之亲,全国近似于一个大家庭。自天下大宗天子之下,逐次分出小宗,宗法制与分封制相结合,亲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有效地起到了维系社会、政治制度的作用。
  周朝的姓氏制度也与宗法制有密切联系。上古时期,贵族有姓又有氏,广大被统治的普通民众仅有名而无姓式。姓起源于早期部落或部落首领名字,历史比较悠久,如夏王姓姒,商王姓子,周王姓姬。随着时代推移,一姓当中分出来越来越多的氏,通常以国名,邑名,官名,职业名,祖父名字等立式,称为姓的分支。在周朝,一个氏的建立即表明一个小宗从大宗分裂出来另立门户。
  宗法制可以看做氏族制度在进入国家阶段以后的残余。由于中国古代国家的早熟,氏族,血缘关系对社会的影响在国家不但没有消失,相反经过加工和改造,成为维系国家统治的重要支柱。到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复杂化,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副难以继续维持,至战国最终瓦解。不过宗法观念仍然在后世具有相当深远的影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19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

特点
  ①嫡长子继承制度(核心);   ②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对的);   ③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   ④周王: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影响
积极
  ①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②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祖国统一大业有促进作用
消极
  过分强调宗族、宗法观念,人为划分远近亲疏,又束缚了人的自主发展

实质
  根据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巩固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影响作用:   ①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   ②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
第3个回答  2020-04-21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此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3-19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特点:①嫡长子继承制度(核心);   ②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对的);   ③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   ④周王: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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