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无偿帮忙送人过程中出了车祸,责任该怎样划分

如题所述

在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过程中,给朋友帮忙而无偿送人过程中出了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发生,如果最终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是由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规定是应当减轻赔偿责任的。至于最终责任怎么划分,则是交警部门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机动车责任的,应当减轻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不应当减轻责任。因此,如果是帮助朋友,无偿送人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最终由交警部门认定是由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规定是应当减轻赔偿责任的。对于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所以,无偿送人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最终由交警部门认定是由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规定是应当减轻赔偿责任的。至于减轻赔偿责任的范围是多大,则根据交警的认定来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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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车祸并非第三方造成,则按照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你请朋友帮忙开车,你朋友属于无偿帮工,对于由此导致的车祸,原则上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朋友对于车祸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你朋友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程度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法制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第2个回答  2019-1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车祸是第三方造成的、或者第三方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则应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第三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车祸并非第三方造成,则按照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你请朋友帮忙开车,你朋友属于无偿帮工,对于由此导致的车祸,原则上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朋友对于车祸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你朋友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程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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