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所私立学校当老师有一年多了,学校从未同老师签订合同也未给我们任何一位老师买社保,我们该怎么办

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回社保?要是现在离职了,能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吗?

可以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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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6
可以
在离职后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可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报酬的双倍工资和补办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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