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办完整的名称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国务院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副部级单位。省、市、县扶贫办分别属于这三级级政府的副厅级、副处级和副科级的工作部门。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构职能为:
研究拟定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支持西部贫困地区的扶贫协作工作;
拟定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消重点县的意见;
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的统计监测工作;
协调拟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指导跨省区重点扶贫项目;
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担全国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承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扶贫办属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单位。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副部级。
目前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兼任组长,调整后的成员包括国务院办公厅、总政治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教育部、科技部、民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广电总局、统计局、林业局、农业银行、供销总社、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调查研究;拟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