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和必须在法律上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含义不同

“可以”表示“许可”的意思;“应当”表示应该要做的意思。

2、法律规范不同

“可以”在法律规范中凡带有“可以”的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说,是授权性的规范。

“应当”,在法律规范中的意义比较复杂,难以用权利义务的概念来表达。

3、规范特点不同

“可以”这种规范的特点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国家机关以某种权利,实施与否由有关者自已决定。

“应当”在我国法律中的虽然很近似于“必须”,但和“必须”相比,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说是一般性的要求。

4、灵活性不同

“可以”表示某种行为法律规定可以为,也就同时允许可以不为,这要由被授权者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就是你有权选择是否这样做的意思。

“应当”比较缺乏灵活性,义务性较强,一般不允许特殊和例外的事件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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