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户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注销户口需要如下手续:
1、因公民死亡需注销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以及死者的户口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向公安机关申报注销,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2、因户籍迁移需注销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准迁证等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申报注销,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3、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后给予注销。
户口本销户就是注销登记。按照户政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户口一经登记,不会轻易注销。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户籍部门注销:1、入伍;2、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3、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4、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5、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6、公民死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一步:1.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每样2张复印件,2.用A4纸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写清楚自己两个户口的具体情况,怎么样获得,为什么要注销等,写好后复印一份。
第二步:拿这些资料及它们的原件到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一定得是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千万不要拿到你想保留户口的派出所)上交给户籍警。
第三步:户籍警会安排派出所民警为你做笔录,内容就是你如何获得双重户口的前因后果。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第四步:户籍警会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内容与你的注销申请差不多。
第五步: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一定得是当天值班民警签名,其它民警签名没用)
第六步:派出所手续基本完成,他会装订你的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章写上意见(这些材料是两份一模一样的,一份上级留底,一份派出包留底)。
第七步:带上你所有资料去这个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城市派出所就是找区公安分局,镇派出所就是找县公安局)。
第八步: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就大功告成了。
申请携带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当场出具相关证明办理销户。
在2005年全国户籍联网之前,户籍归派出所和乡镇管理,在此之后才逐步回归公安局管理,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包括数据录入等错误在内的问题。此外,在当年办理“蓝印户口”期间出现的一些重户现象,也属于历史原因之一。
公民具有双重户口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需要注销一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的,需要说明户口重复才可以申请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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