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的重点与方法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审计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

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程序按照《招投标法》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订立书面合同,审计主要内容:

(1)审计建设项目是否属于招投标法规定是否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审计招标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开标、公开评标、公开决标。

(3)有无舞弊或邪路标底的行为发生

(4)审计招标单位是否与中标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是否影响招投标的实际效果。

(二)审计中标单位的真实性

检查中标单位是否是法人或依法组建的经济组织,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审计中标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财务状况,是否是最佳单位。

(三)审计开标与评标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开标是否依照规定,检查开标会议的公证书和现场记录,招标人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投标价格是否合理。审计中标人是否将中标基建工程的部分文件、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完成;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或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相关内容。

(四)中标后跟踪审计

中标后要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采购物资、设备的型号、质量等进行跟踪审计,看是否按合同执行,并达到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过程中,除采用传统审计方法外,还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招投标实行事中审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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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7
招标审计是指以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执行和概预算为依据,对工程招标条件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标底是否保密,投标条件中的图样和材料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节约投资并具有吸引能力和竞争性等。
一、招投标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一)招标环节重点
1.评委的来源、人数、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2.开标是否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程序是否规定,投标人少于3家是否重新招标;
3.评委是否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
4.招标人是否存在向预中标单位提出压低中标价、增加工作量等要求;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一中标候选人下达中标通知书,有无违规确定中标人的现象等。
(二)投标环节重点
1.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不同投标人是否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和受托办理投标事宜,或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是否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4.招标人有无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或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进行串通作弊的行为;
5.投标人有无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
(三)开标评标定标环节重点
1.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2.招标范围是否全面;
3.招标文件是否详细完整,有无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4.招标单位是否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5.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间隔是否符合规定;
6.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是否真实有效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