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的遗嘱可以更改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遗嘱申请公证后,可以更改公证遗嘱,遗嘱进行更改后,遗嘱效力有两种情形:
(1)如果更改后的遗嘱的之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没有冲突的,数份遗嘱均有效力(2)如果更改的遗嘱和之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有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遗嘱内容为准。遗嘱公证的程序: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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