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女,是明朝对殉葬女性的一种称呼,多为妃嫔和宫女,即明朝皇帝死后,会选入一部分宫中女性陪葬皇陵,这些被选中的女子被称为“朝天女”,而他们的家人就被称为朝天女户。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出现,商周时期盛行,到汉朝和宋朝期间被废除,但是到了元朝时期又再度兴起,直到近代才被彻底废除。
古代封建社会人殉制度盛行,在秦朝时期,当奴隶主或者君主死后,都有大量的奴隶陪葬,据考古发掘,秦公一号大墓中有94名工匠,72名近臣及姬妾,另外还有20名宫女,共计186名人殉。
元代时期,不仅君王实行人殉制度,民间也效仿享受殉葬的制度,据《元史.卷三十五》:“大宁和众县千妻柏都赛儿,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
《明史》记载,朱元璋死后殉葬的嫔妃多达46人,朱棣死后殉葬人数也有16人。为了抚恤这些殉葬的嫔妃家属,朝廷让他们世袭千户或百户一职,这些就是朝天女户。
朝天女殉葬方式,被选为朝天女的一般都是帝王不喜欢的妃嫔或者没有子嗣的妃子。先秦时期的陪葬人员都是采用活埋或者喂毒,也有的被斩首或肢解。
明朝时期的朝天女大部分都是被迫上吊,《李朝实录》记载,朱棣嫔妃陪葬时的场面,首先把陪葬的朝天女集中一处,共同赴宴,然后一同上吊自杀,如果有的害怕不愿上吊,则由太监上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