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吨水相当于54桶普通桶装水。一个人正常使用不浪费4吨够用。
这样一种“被消费”的苦果,不是由企业而是只能由老百姓去品尝,因为相关企业十分清楚,他们处于行政垄断的地位,其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这样的地位给了他们无比的信心与傲慢,敢于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敢于直面新闻媒体的质疑与批评。
纵使市场化不是解决因垄断而引发的种种问题的惟一途径,但供水、供电、供气等垄断企业也须重视审视自身的社会地位,而不能仅将目光对准了眼前的经济利益。
所以,“用水最低消费”这类荒诞的霸王规定出笼,其实质并非企业亏钱,而是缺乏经营管理的好脑子。实践已经证明,好脑子是在竞争中练出来的。
赤壁市供水总公司的做法,且不论是否属于强制消费、欺行霸市,却无疑是与大众民生、与百姓利益背道而驰的。
无论是“水价太低”,还是“企业亏损严重”,这都不是推出“用水最低消费”的正当理由。时下坊间对于垄断行业员工高福利待遇的猛烈抨击,更无法相信在客观存在的高福利同时,却还有着“亏损严重”一说。
2010年,当所有商家都将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作为涨价借口时,为何不考虑从自身找原因?赤壁市供水总公司是否已经做过了减员增效、压缩运行成本的努力了呢?制订出“用水最低标准”,形式上虽然不是涨价,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我以前咋没用那么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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