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书丢失怎么补办?需要些什么东西?

如题所述

去当地卫生局补办。需要材料:

1、《资格证书补(换)发登记表》一式两份,详细填写各项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2、登报声明资格证遗失作废(须有正确的证书号码)报纸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一寸半身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及小二寸证件照两张。

5、原随证一起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和注册后核发《护士执业证书》以及后期对护士以及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的管理是我国相关卫生部门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对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减少医疗事故有重要意义。

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成功后方可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士护理工作。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属于2008年修正版,旧版请另查阅以往相关文件。新版的护士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具体名称与内容细则都比旧版有所更新,请注意以新版为准。

适用范围: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后拟从事护士工作的中国公民,或正在从事护士工作但因某种原因需要重新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中国公民,例如变更了执业地区的护士。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版)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6
办事规程:第一步
自遗失之日起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
第二步
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成华区卫生局窗口提交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三步
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1、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的公告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从报刊上剪贴)
(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2、本人遗失情况说明及单位证明一份。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成都市护士注册登记表一份(由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6、小二寸照片2张。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护士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98号) 8元/人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成华区卫生局办公地址: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联系方式:028-84397237法律依据:《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1号令1993年3月26日)第十二条至十八条;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4】198号);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5】16号);
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成卫医【2006】12号)。
备注说明:办理条件:在成华区卫生局注册的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14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3、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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