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期身份证办理了结婚登记民政局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民政局有责任。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婚姻登记员未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严格审查,因此应当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5
  只要是正规的民政部门办理并出具结婚证,那么该婚姻在法律上面是属于有效的,公民也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国家对于居民结婚证办理,只要求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进行办理,不排除部分地区人员遇到居民身份证短时间过期的而且需要申请办理结婚证,为了方便公民相关业务办理而直接给予办理结婚证的。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0
原则上来说,是有责任的,但是当事人的身份证过期,是可以也应该及时补办的。
如果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日后发现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过期的,要求当事人补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的,当事人也应配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4-16
到民政部门办理: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