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

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

法律分析:
拆迁残疾人房屋时,拆迁单位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的原则,在安置的地段、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拆迁单位在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给予适当优惠。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衍生问题:
如何困难家庭认定?
(一)低保对象不需进行家庭收入核对,可直接申请本补助。
(二)非低保对象需进行家庭收入核对,其家庭收入水平符合当地确定的专项补助困难家庭条件,才能纳入补贴范围。
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和核对认定工作流程为:残疾人在提出补助申请的同时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填写《成都市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附件3),并按规定提供家庭收入核对相关资料;村(居)委会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将申请资料和核查意见汇总上报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由乡镇(街道)残联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对象,由乡镇(街道)残联录入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并委托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区(市)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区(市)县残联出具比对结果,由区(市)县残联逐级反馈至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村(社区)应将比对结果反馈至本人并公示7日。
若当事人或群众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由异议人于公示期内举证说明。村(社区)组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信息比对结果和异议举证材料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最终核对结果,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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