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1、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2、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3、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4、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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