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3-01
不能收回,除非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没有改,并且赠与合同没有公证。
赠与行为一旦产生,就不能撤销。除非接受赠与的人有伤害赠与人的行为。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2个回答 2021-05-24
不能!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视为父母赠予子女的钱买的房,赠予后不能收回!
第3个回答 2021-05-24
父母出钱给女子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就是属于女子的,父母是不能收回的。但是如果父母能够证明房款是自己支付的,可以要求女子向其支付房款。
第4个回答 2021-05-24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是不能收回的。
父母出资,房产证登记的是子女的名字就相当于是父母赠与给子女了,根据法律规定赠予行为完成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