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储备系统负责履行美国中央银行的职责。 该系统于 1913 年根据《联邦储备法》建立。 储备委员会和位于全国主要城市的 12 个地区联邦储备银行。
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中央银行很长一段时间。 例如,1694 年的英国、1668 年的瑞士和 1800 年的法国都建立了自己的中央银行。 但美国的中央银行,即美联储,成立的时间要晚得多,直到 1913 年才成立。
这是因为美国建国相对较晚,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美国独特的制度。 历史上,美国曾多次尝试建立中央银行,但美国人对权威自然非常警惕。 可以说,美国是世界上最不信任的国家。 人们担心央行权力过大或央行会被少数利益集团绑架并没有向前推进。 同时,美国由多个独立的州以联邦的形式组成,大部分行政权力集中在州政府手中。 因此,建立像中央银行这样的联邦机构的想法遭到了各个州的抵制。 他们担心联邦政府想以此名义扩张。 自身权利的范围。
然而,随着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同时缺乏统一的中央银行,美国在 1873 年、1884 年、1890 年、1893 年和 1907 年发生金融危机,导致银行因挤兑而大规模倒闭,因此 已确立的。 央行已经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如何制衡这样一个权力部门,是美联储成立时争论的焦点。 共和党担心政府过度干预经济,破坏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的环境。 因此,它主张中央银行的职能由私人银行充分履行。 民主党担心私人银行充当中央银行后会变得过于强大,可能会绑架经济,攫取过剩的财富。 经过各方博弈,最终决定采取“联邦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双重结构,避免美联储由政府或私人财团控制的极端情况。
基本结构
美联储由华盛顿的美联储和美国各地区的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组成。 美联储的主要货币政策由联邦储备委员会成员和联邦储备银行主席共同制定。 以避免政策决策权过于集中在少数地区(如华盛顿和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