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了合同还没有给房租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违约么

已经签了合同还没有给房租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违约么

不可以。这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如果是以签订合同的日期即合同生效,那么房东单方收回房子算违约;如果租房合同是以收到房租的日期生效,那么现在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房东收回房子不是违约。这个主要看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写的了这就看你们当时是怎么签的。如果是每月月底清,结果没有交那就不愿房主了,人家是安合同办事的。如要是半年或年底全部结清,他在半途收房那他就是违约。违约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是不象以上所说按方每月结算那就是你的错,应该多和房主说点好话,让你换几天,实在不行,那你没话说,你就违约了,斑上走吧合同违约房东赔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和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通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但有例外。根据司法解释: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2、即使不存在买卖不破租赁的除外情形也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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