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区别

如题所述

区别:概念不同、免责范围不同、责任限额不同。

一、概念不同

1、车损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2、第三者责任险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二、免责范围不同

1、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2、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责任限额不同

1、车损险

①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

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

②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

实际价值是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在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给予比例赔偿

2、第三责任险

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车损险百度百科—第三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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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04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不是强制性的,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的商业保险。对于车主和保险人来说,更注重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交强险是强制性的,类似于社会保险。更注重及时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所有车主都被迫投保,保险公司必须承保,不得拒保。2、不同的赔偿原则。三责任保险是根据过错责任确定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赔偿方式在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赔偿不区分人身伤害或物质损害,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承担的事故责任承担多少赔偿?;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原则确定的,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法律和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3、不同的赔偿范围。“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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