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工友给厂里帮忙两天,下班时摔死了,我有刑事责任吗?

如题所述

对于工伤,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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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03-27 00:46:53解答
工地上发生了工伤事故,无论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索赔,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1、因工伤死亡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员工在工地上劳动,因公负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可以获得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等项目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或者是丧失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承担被扶养人的扶养责任。   2、劳动者因公负伤没有死亡的情况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一般的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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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3
刑事责任应该没有,有刑责的话公安机关就把你带走了。但民事不好说有多大责任,看死者亲属的索赔了。厂里也要承担责任的,所以看最后三方谈的结果。谈不拢,会不会法庭,要看死者一方。
希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13
你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是不是刑事责任就不好说了,毕竟这个事故是下班后发生的,建议你去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从最专业的角度为你解答各种问题。
第3个回答  2020-11-13
责任肯定是有的,毕竟人是你带过去帮忙的。但是不是刑事责任,意外事件是不刑事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20-11-13
如果是他自己摔跤死的,只能是工伤死亡,用工单位和你有民事责任,没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