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其经考核合格,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中小学任教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与学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时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3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扩展资料:
“硕师计划”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培养前途。
2、志愿到各中小学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受处分记录或违纪已解除,热爱教育工作。
好,实施“硕师计划”,是通过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等政策导向,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途径;是通过教育硕士培养,为立志长期从教的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的有效办法;
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造就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骨干教师的重要举措。实施“硕师计划”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4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4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此外,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硕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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