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名称怎么起

如题所述

请求书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和说明书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当一致。实用新型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实用新型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 例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词语,例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 等;也不得仅使用笼统的词语,致使未给出任何实用新型信息,例如仅用“装置”、“组合物”、“化合物” 等词作为实用新型名称。

实用新型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实用新型,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9-11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名称包括:具体名称,如...器,即可,....装置,,...系统,由于实用新型专利不保护方法,最好不要写方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你保护什么就可以叫什么名称

例如

一种**********方法
一种用于****的 *****
一种用于*****的******装置 和*******方法

参考资料:北京市 专利代理专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5
  专利法中确实规定了专利申请的名称不能出现宣传性用语,但是在实际中,审查员会适当地放宽要求,根据《审查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来执行。

对于专利申请名称的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一致性
名称与说明书、委托书、其他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均一致。

2、全面性
名称应当全面、清楚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主题,并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用语。

3、非技术词语
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包括人名、单位名称、商标、型号、代号等。

4、含糊词语、笼统词语
名称不得含有语意含糊的词语,例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等。

5、字数和标点符号
名称不得超过40个字,名称中的字母、数字和标点符号均计算在字数内,每个字母、数字或标点符号算半个字。名称中不允许含有句号。另外,顿号、逗号、括号、引号、书名号、斜杠、反斜杠、破折号、省略号等标点符号在使语意不明确的情况下也是不允许的。

宣传性用语一般是属于上述第3个方面,但是只要不是太离谱、明显夸张的宣传性用语就放过了。

例如,涉及电动地球仪的专利申请,名称为“神奇自转地球”;涉及药材包装层的专利申请,名称为“神功元气袋”,其中的“神奇”和“神功”均为明显夸张用语,是不允许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