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突发疾病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在工地上突发疾病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1. 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将被视同工伤。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以下费用:
a. 丧葬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支付。
b.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比例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月平均工资。
c.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人社部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2. 如果情况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属于以下情形的,将按因病处理:
a. 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导致死亡的;
b.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外抢救无效死亡的;
c.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放弃抢救导致死亡的;
d. 突发疾病经抢救生存的。
因病死亡的情况下,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生存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处理,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不低于职工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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