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可以在在积分商城兑换普通积分礼品。
积分商户兑换:
1、积分商户兑换是指持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积分兑换合作商户消费时,在指定收银柜台可选择使用积分折抵兑换部分消费款项、剩余部分金额使用刷卡支付的方式进行积分礼品兑换。专项积分兑换以产品权益规则为准。
2、积分折抵兑换消费款项占单笔消费应付总金额的比例视不同商户情况确定并以POS机具显示为准。
3、刷卡支付部分累积积分(该积分商户商户类型为我行指定不计积分的除外),积分兑换部分不再累积积分。
4、持卡人可在建行网站查询最新积分兑换合作商户信息。
5、商户兑换积分礼品金额中刷卡支付部分金额由商户向持卡人开具发票,积分兑换部分不开具发票。在积分兑换签购单上已列示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一、积分有效期
1、积分有效期为最长五年(以日历年度计算,含累计积分当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即“第一年”)累计的积分于第五年12月31日到期,统一清零。 2016年12月31日(含)前累计的积分永久有效。
例: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间累计的积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剩余积分自动清零,且不可再恢复。
2、持卡人到期不续卡或注销卡片,如名下无正常使用的龙卡信用卡,则名下积分将予以清零。
3、持卡人进行积分兑换时,按照积分有效期到期先后顺序进行积分扣减,最后扣减永久有效积分。特色产品专项积分兑换以具体产品权益规则为准。
二、积分兑换方式
1、积分兑换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申请。
2、积分可通过积分商城、善融商务、积分商户、积分抵扣金融服务费等渠道进行兑换。、
3、通过信用卡积分商城在线兑换积分礼品,申请是否成功将视持卡人积分是否足够扣减、礼品库存情况确定。
4、在建行积分兑换合作商户刷卡时以积分折抵部分消费兑换礼品。
5、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持卡人可致电400-888-8858申请兑换积分礼品。
6、因持卡人兑换积分礼品发生的税款由持卡人自行申报和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