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契税时的二套房怎么认定??

我有一套1997年继承的33平方米房子,现在准备购置一套84平方商品房,新购置的房子怎么交契税?新购置的房子是否是二套房?
1997年继承的房子所有权性质为“私有房产”,“所有权人”填的是我的名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8

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的房子已经卖掉,且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4、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算二套;
5、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6、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拓展资料

1、契税含义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2、契税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3、契税的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5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第3个回答  2014-06-02
算二套房,第几套房与是否全款无关,其认定为以家庭为单位,所拥有的住房。这里注意一下,孩子成年了不用算在内的哦~~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家庭假离婚,无奈的做法
同情他们,更为自己距离房子太遥远而悲哀.....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1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第5个回答  2019-12-21
不是的,属于一套房,按1.5的契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