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买卖商品的,由哪个法院管辖

如题所述

  现在网络购物平台较多,网上交易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常态,因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纠纷日渐增多,明确发生纠纷后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会省时省力。
  网友咨询:
  通过微信买卖商品的,由哪个法院管辖?
  律师解答: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微信方式属于以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因此,可以认定该案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形式订立的买卖合同。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律师补充: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