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制为什么

如题所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当我们谈起“法治”的时候,常常会将它与“法制”混淆:法制,是一种法律化的制度,而法治,是一种依法治国的观念;法制,是社会秩序的管控法则,而法治,是全体公民的内心准则;法制,是靠法令的硬性规定来实行他律,而法治,是靠民众的思想意识来实现自律;法制,通过制度规范行为,强制遵守法规,是治国的手段,而法治,实现全民意识统一,自觉依法行事,是治国的目标。

 “法制”社会的他律方法,是确保人依法行事的必要手段,而“法治”观念和自律精神的真正建立,才使人从受制度支配走向了自觉依照观念行事,才使人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这才是一个社会经由“法制”的治理方式走向了“法治”的理想状态。

  所以,我们的社会,既需要制度的强大保障,更期待观念的深入人心。当“法治”成为举国上下高度统一的行为认同,人们便可以自觉遵循内心准则的感召、接受自我的约束,而不是寻求外部规则的漏洞、挑战法规的底线。


  中国很早就有了“法”的意识,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管子》中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社会中所有行为的准则规范。而《韩非子》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一个家庭若有恒常的产业,即使遭遇饥荒也不挨饿,一个国家若有恒定的法律,即使遇到危难也不会混乱。法,是规范社会的法尺、是稳固事态的准绳,这就是古人对法治的重要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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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 “法治”就是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法治”是与“人治”根本对立的治理国家方式。
“人治”是将个人权力、身份凌驾在法律之上。例如:在封建制社会中人们与生俱来就被划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强调长幼尊卑的礼教,法律是为平民和奴隶制定的,贵族则不受法律的约束。而法治理念正好与其相反。
而“法治”则强调:治理国家必须依据法律来对公民的行为进行制度化的规范,其要点就是公民个人的力量和作用必须被规范在法律划定的范围以内,社会不能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特殊公民存在。
“法治”是一个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建立法制社会才能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法治”既是实现公民自由、平等的制度保证,也是计量社会公平、正义的衡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强调“法治”的作用和意义表明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较高的成熟度和社会意识的现代化,正在阔步迈入以社会契约规范公民行为、而非以身份地位确定公民社会责任及义务的现代化社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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