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黄河的治理

如题所述

一、东汉王景治河
据《后汉书.王景传》的记载:永平十二年(69 年)“夏,遂发卒数十
万,遣景与王吴修渠,筑堤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余里。景乃商度地势,凿
山阜,破砥绩,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
注,无复遗漏之患。”
从以上记载看,“筑堤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余里”是“治河”;“凿
山阜,破砥绩,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是“理渠”,也就是整理
引黄入泗的汴渠;“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则是在汴渠受河处设立
水门,以控制水量。可见王景治河是河、汴兼顾,而以治河为主。其治河的
主要措施是修筑大堤,把黄河重新置于两岸大堤的约束之中,并顺着自然地
势而采取一条下游远比西汉大河为径直的距海最近的行洪路线。由于河流比
降大,水流挟沙能力强,再加上他建立汴口水门和整修汴渠的成功,使汴渠
成为黄河下游理想的分洪道,对黄河也起了分流分沙减少主河床淤积抬升速
度的作用,成为东汉以后河床能得到较长时期稳定的原因之一。
⑥《淮南子.原道训》。
⑦《孟子.告子下》。
①②《汉书》卷二九《沟洫志》。
二、元代贾鲁治河
元顺帝至正四年(1344 年),“河决白茅堤,又决金堤。……(贾)鲁
循行河道,考察地形,往复数千里,备得要害。为图上进二策:其一,议修
筑北堤,以制横溃,则用工省;其一议疏、塞并举,挽河东行,使复故道,
其功数倍。……丞相(脱脱)取其后策”①。十一年(1351 年)四月,命鲁
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同年十一月,治河完成。
贾鲁治河采取“疏、塞并举”的方针。即疏南河,塞北河,使复故道。
他挽河使南流,大致上系循金明昌五年(1194 年)“灌封丘而东”的旧道,
而把白茅(黄陵冈附近)至归德府哈只口九十余公里作为施工的重点,使黄
河合于归德故道,由徐州入泗,至清口会淮而东入于海。在“疏”的这一方
面,贾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他堙塞北河(指白茅决口)后不久,从至正
十四年到二十六年(1354—1366 年),连续五次河决入单州、济州、东平、
东阿,向北突入清河。当时贾鲁如保留北河,以收分杀水势之效,这几次河
决还是可以避免的。这不能不算是他的一个失策。
贾鲁的同伴欧阳玄所写的《至正河防记》(1360 年),详细而全面地叙
述了筑堤、修埽、开渠等方法,为我国第一本有系统的水利工程著作。
三、明代潘季驯治河
嘉靖、万历年间(约在 1565—1592 年),潘季驯四任总河,前后十余
年间,在领导治黄的实践中,创立了“塞旁决以挽正流”,“筑堤束水,以
水攻沙”的理论。在其所著《河防一览》一书中总结说:“水分则势缓,势
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尺寸之水,皆由沙面,止见其高;水合则势猛,势
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寻丈之水,皆由河底,止见其卑。筑堤束水,以水
攻沙,水不奔溢于两旁,则必直刷乎河底。一定之理,必然之势,此合之所
以愈于分也。”
潘季驯进一步发挥了王莽时张戎所提出的水流快自能刮除淤积的见解,
强调合流以增强冲刷力量,从而达到“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目的。他的
办法主要是筑堤。堤分缕堤、月堤、遥堤、格堤四种:缕堤近河,用以约束
水流,意在束水攻沙;缕堤以内又筑月堤,作为前卫,以免水流直冲缕堤,
起保护缕堤的作用;缕堤之外,另筑遥堤,作为第二道防线;遥堤和缕堤之
间又筑格堤(即横堤),万一缕堤发生事故,横流遇格而止,防止水流顺遥
堤而下,另成河道。潘季驯还在沿河低洼的地方,建造减水石坝(相当于现
在的溢洪堰),使洪水涨到一定的高度时,通过减水坝适当宣泄到分洪区,
以杀水势。他还制定了缜密的防堤制度和修守方法。
潘季驯所创造的这一套“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方法,是合乎当时的
实际需要,也是合乎科学原理的,因而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他把筑堤束水
奉为唯一的治河策略,而反对“分流以杀水势”,则又不免有片面性。如他
合黄于淮,即不顾黄强淮弱的自然条件,筑堤障淮,逼淮敌黄,造成淮水倒
灌为患,就是违反河水自然之性的错误。
《元史》卷一八七《贾鲁传》。
四、清代靳辅与陈潢的治河
清代靳辅治河十余年,大体上沿袭潘季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遗
策,而比潘季驯有所发展。如潘季驯认为黄河入海口因潮汐往来,“无可浚
之理”,靳辅在他的治河第一疏中却说:“治水者必先从下流治起;下流疏
通,则上流自不饱胀”①。他在黄淮入海水道的清江浦、云梯关之间挑“川字
河”,以浚淤筑堤。并在云梯关外筑束水堤,堤土也系挑诸河身,把浚口、
筑堤二者统一起来。他并把施工范围扩展到潘季驯所没有达到的黄河中游河
南境内,在考城、仪封及封丘县荆隆口筑堤,其治河的成效远过于潘季驯。
当时协助靳辅治河的陈潢,并在实践中认识到在黄河下游束水攻沙只是治
标,提出了必须从上游设法阻止泥沙的下行,但他的这一卓越见解未为当时
人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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