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和棚户改造补偿有何不同?拆迁给出旧房评估价和装修费明显偏低,被拆迁人该咋办?拆迁办给被拆迁

旧城改造和棚户改造补偿有何不同?拆迁给出旧房评估价和装修费明显偏低,被拆迁人该咋办?拆迁办给被拆迁人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二选一是否合法?被拆迁人要求原地安置安置赔付比例是多少?

一、棚户区改造:

一般补偿方式分为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又分:

1、面积基本是1:1.5的方式。

2、根据房屋重置成新的价格,这跟房屋的新旧程度、装修、构造有关系。

二、旧城改造:

对于永久性的建筑需要拆一补一进行产权调换。

用作商业的永久建筑需按照拆一补偿0.67新建(村道);

用作商业的永久建筑需按照拆一补偿0.8新建(国道);

砖瓦房补偿是根据1/平补偿1.5/平进行转换;

一些临时建筑物楼顶砖墙按照300/平,钢结构200/平。

根据法律的不断完善,很多被拆迁人满心欢喜,以为在拆迁过程中彻底制止了强拆行为。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补偿条例中规定,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即使有异议但是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搬迁的,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其实只是废除了以前的行政强拆改为了司法强拆,所以如果符合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的司法强拆就是合法的。

很多被拆迁人脑海里一直以为“强拆就是违法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这种认知带来的后果是被拆迁人在不懂法的前提下,错过了失效期,反而等来了合法强拆,这种错误观念必须改变,就算做一名“钉子户”,也必须在介入法律的前提下才可以。



扩展资料:

随着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落地,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新拆迁条例”的落地,很多被拆迁人满怀欣喜,认为所有的“强拆”都被废止了,“强拆”在新拆迁条例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事实并非如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其实新条例只是废止了行政强制拆迁,司法强制拆迁是依然存在的,也就是说合法的强拆还是存在的。

“不可能强拆”这种错误认知在很多被拆迁人中还是存在的,这种误解带来的后果就是被拆迁人滋生了这样一种心态:反正强拆被废止了,房子怎么样也不会被强拆,那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反抗强拆做钉子户。

必须要提醒,这种错误的想法必须扭转过来,司法强拆依然存在,只是躲、拖、耗而不积极应对拆迁问题,最终还是有可能被强拆。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的程序性权利是有期限的,当钉子户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针对拆迁方的种种决定及时采取法律应对措施,否则等来的只能是强拆,而强拆之后的维权道路会更加艰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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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4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

4、如果上述情况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新建筑。

5、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6、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而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资料扩展:两者除了概念、补偿标准不同以外,在以下方面有所不同:

第一,强制性不同:

(1)棚改实施过程中,因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可以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强制执行;

(2)旧改则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必须百分之百的业主同意方可拆除动工。

第二,配建要求不同:

(1)棚改除满足拆迁安置需要外,其余住房均配建为人才住房和保障型住房,且坚持以租为主,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

(2)旧改则按规定比例配建,无全部配建保障房的要求,可建商品房。

第三,改造程序不同:

(1)棚改没有明确规定,现实情况是参照城市更新或者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公示、异议处理等内容并无章可循;

(2)旧改则对程序有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方案、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实施主体确认、回迁安置等等。

第2个回答  2016-09-07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有一些区别但是也有很多的相同之处,补偿低的话,可以先要求重新评估,不行的话可以起诉对方,安置的选择不一定是合法的,因为在原地是不是还盖房子?如果不该盖房子的话是可以异地安置的,但是如果该居民楼的话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是要具体看当地的拆迁政策的详细情况可以向英淇律师进行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0-25
你好,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给予当事人的补偿都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当事人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