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上海,小区物业说要为了重修消防管道施工,如果是工作日也就算了,但他们周六周日每天早上8点不到就开始打冲击钻,偏偏我们小区又小,不论在哪里打全小区的居民都听得到,只好早上8点就被吵醒。物业又说,施工要到11月25号才结束,我觉得无法忍受这么长时间。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双休日、节假日小区不能施工。
依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沪府令94号)》第十二条(装修噪声污染防治):
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制装修的时间。
扩展资料:
一、适合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环境噪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的规定:有下列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你的周围环境有下列环境噪声污染的,你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做出处理。公安机关所管辖的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二、适合向城市执法局报案的环境噪声
在城管执法局职能中,对城区环境噪声的管理范围是: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生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排污行为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三、另外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可以向城市环保局投诉。
四、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噪声污染的可以向具体的职能部门进行投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境噪声
双休日、节假日小区不能施工。
依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沪府令94号)》第十二条(装修噪声污染防治):
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制装修的时间。
我国与环保法规定,节假日住宅小区禁止有声音的装修活动,住建部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简称建设部110号文增加了夜间也不得从事有声音的装饰装修活动,通过十几年的贯彻,装修公司和装修工应该都知道了。
目前还提出这样问题的人,无非是自私自利心态严重,赶工期,不顾周围邻居的安静的居住环境,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行为。
小区物业公司要求的节假日以及夜间禁止从事有声音的装修活动是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的做法、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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