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
1、双倍工资:
(1)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都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主张从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到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2)其中的一倍工资在之前已经发放的,直接主张另外一倍;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主张实际工作的工资、社保:
(1)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
(2)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
下列三种情形,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里涉及两种情况:一种是从来没有实行过劳动合同制,第一次实行,比如一些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改制转成企业,我们知道,事业单位以前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转成企业后就要与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此即为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另一种情况是国有企业改制后,员工要与原来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然后再与改制以后的企业重新签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然后再与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再续订合同的,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综上所述,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也是要求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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