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如题所述

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认定,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离婚方式而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那么必须按照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来处理,协议离婚是需要强制执行冷静期的。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于任何离婚方式,如果因感情确实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民法典》生效之前,双方到民政局去签字就可以马上离婚,在此时间之后,双方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给予男女双方30天的时间,充分考虑是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撤回了离婚申请,说明冲动离婚的男女双方冷静下来了,如果双方在30天之内没有撤回申请的,在30天期满之后的30天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就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以进行登记结婚。一方或者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而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体抚养,而另一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达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