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招聘工作人员10名

如题所述

根据国有企业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广州人才集团总部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
详见《广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三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宜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注册简历
请登录
(二)资格审查
请应聘人员按照任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根据任职要求,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根据任职要求,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满分为100 分。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则由招聘单位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集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集团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职业前景。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此次公开招聘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1.所有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本省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笔试、面试。
4.“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人员,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5.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人员,考前14天内(不含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6.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参与笔试、面试。
(二)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集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集团官网(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注册的简历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集团可据此解除协议。
(二)本公告由广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559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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