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了,在深圳怎么办异地身份证?

如题所述

直接去公安局提交材料办理,在公安局办理的时候,没有提交任何的证明(居住证/社保缴存单)。公安局应该是直接可以在网上查到信息,所以,只要满足条件就好,不用提供具体的证明资料。申请材料:

1、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2、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4、监护人证明材料

5、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

 扩展资料: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

1.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的。

2.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的。

3.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参考资料: 人民网-办证:过去回老家如今寄到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1

一、办理村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监护人证明材料(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如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

2、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应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二)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办理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四)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扩展资料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参考资料:

人民网——深圳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百度百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央广网——全面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 两种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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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0

办理程序如下:

1、人应登录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hzyy.szga.gov.cn)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2、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以下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扩展资料:

身份证有效期:

1、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

2、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

3、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

4、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参考资料:人民网-深圳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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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属于下面省市就可以在深圳异地申请办理。

  今年8月15日起,广东省与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11省市相互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近日,广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从11月1日起,新增加开通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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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3-31
从二零一六年开始 已经逐步的在全国内实现了身份证的异地补办。
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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