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普通发票有可能涉嫌偷税漏税,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要实现了销售收入,个体户为购买方开具发 票是法定义务,相反拒不开发票倒是涉嫌偷逃税款。个体户开发 票唯一的风险就是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线后,就会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就会由3%改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税负有可能会上升。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仅限于用票单位自己使用,不得带到本县以外地方填开。用票单位应按规定填开、取得、印刷、使用、保管发票;不得擅自出售、销毁发票;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撕毁、丢失发票。用票单位对填开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对丢失发票,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丢失发票后的补救措施。
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