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要户口所在在户籍地办理吗,还是也可以到现居住地办理

如题所述

贫困证明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贫困证明由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车管所开具无车证明

4、土地局开具无楼房证明

5、工商部门开具无工商注册证明

6、需要写明困难原因(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家庭成员失业情况、负债情况及其他困难原因等。)

扩展资料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南皮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办理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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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07

要在户口所在地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在居住地申请。

贫困证明的出证单位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援助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单位。

贫困证明办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二三十日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扩展资料:

贫困证明办理的相关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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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0-12

  该证明必须向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并加盖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镇级人(民)政府、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的印章,不能在居住地申请: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参考资料:

  

第3个回答  2019-06-09
我是一位尿毒症患者,为了高额的医药费,在我的户口口所在地费了好大劲,托人办了一个贫困户,不到一年,在今年6月份乡政府以本人常期不在本地居住的原因给撒消了,请问大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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