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2021部编版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如下:

(一)识字与写字

1、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

2、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

3、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二)阅读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默读有一定的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学习浏览,扩大知识面,根据需要搜集信息。

3、能借助词典理解词语的意义。能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体会其表达效果。

4、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

5、阅读叙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能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阅读诗歌,大体把握诗意,想像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

6、在理解课文的过程中,体会顿号与逗号、分号与句号的不同用法。

7、诵读优秀诗文,注意通过诗文的声调、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

8、扩展阅读面。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1.课程目标九年一贯整体设计。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这四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

2.课程目标根据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3.阶段目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内部诸多方面的联系,加强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全面协调地发展。

4.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部分,对教科书编写、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学、评价等,提出了实施的原则、方法和策略,也为具体实施留有创造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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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及教学和评价建议。

2005年,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颁布,标志着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新一轮改革正式启动。经过十年的实践探索,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构建了有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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