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如题所述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相关通知同时废止。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哪些区别?
1、支出性质不同,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薪金;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
2、是发放对象不同。高温津贴发放的对象只是企业内部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部分职工;而防暑降温费发放的对象是高温季节下企业的全体职工; 
3、是发放的形式不同,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防暑降温费不仅可以以货币形式发放,也可以实物形式发放;
4、是受工作环境影响不同,高温津贴只适用于在露天气温大于35℃、室内气温高于33℃环境下工作的职工;防暑降温费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无特别要求;
5、是会计核算方式不同,企业发放职工高温津贴,应做工资薪金列支。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应做福利费用列支。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