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归女方,房子是孩子的男方能住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之间已经离婚,并且法院将房子判给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归属于女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男方是没有任何的权利在属于孩子的房子里面进行相关的生活的,不过我们也要明白,其实大部分的情况虽然是这样子的,我们也要根据双方之间的协商,或者是法院的判决来去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之间有过曾经的协议,那就是男方可以住在房子里面,那么实际男方也是可以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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