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内蒙古户口,在内蒙古高考,但没在内蒙古上高中,给办助学贷款吗?

是内蒙古户口,在内蒙古高考,但没在内蒙古上高中,给办助学贷款吗?

是内蒙古户口,在内蒙古高考,满足其他办理助学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内蒙古办理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2)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4)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监护入) 共同负担。

关于助学贷款的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三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简单来说,就是你还在读书的时候到你毕业一年内不用缴利息。等到一年以后利息为0.5%,然后到你贷款的银行或分行缴款即可。

大学后三年办的助学贷款,共计15000元,毕业后前两年只用还利息,利率是7.2%
前两年只偿还利息时,每个季度应偿还的利息=15000×7.2%÷4=270(元)

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

(一)资助申请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凡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均可持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低保凭证、孤儿学生持孤儿证,(遗失或其他情况导致不能提供低保凭、孤儿证原件的,可提供由旗民政局的证明),到旗教体局助学管理中心,由本人填写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资格审核

教育部门负责查验学生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有效,包括报考学生身份信息、录取院校是否为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民政局具体负责审核认定低保家庭(含孤儿)、低保凭证(孤儿证)是否真实、有效,并确认申请学生与低保凭证持有人抚养关系;对低保家庭子女户籍外迁、或与家庭不在同一户籍地等情况,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生户籍信息,确认学生与低保家庭的抚养关系、户籍证明。

(三)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教育局醒目位置公示一周(五个工作日),(公示工作根据录取时间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公示在8月15日前结束,第二批于9月15日前结束)对有异议的拟资助对象,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意见。

(四)资金发放

资助资金用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发放。如资金发放期间学生所在学校已经开学,学生本人不能来现场领取,家长和学生一起到助学管理中心签委托书,资助资金领取日由受委托人持委托书领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