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司的工作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7

其职责具体如下:
(一)负责拟订解释国内税和涉外税的税收政策,负责拟订税制改革方案。
(二)审核税法、税收条例草案,审议实施细则;负责联系、处理和协调与税务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
(三)研究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拟订对财政有较大影响的 国内临时特案减免税等政策。
(四)拟(修)订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的范本;负责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国际间的税收协定及协议;承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税收观察员的工作。
(五)研究国家税收发展战略,提出改善我国税收结构和平衡税收负担的建议;研究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拟订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六)会同有关司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国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参与拟订年度税收计划及全国财务资料普查等工作,分析税源和税收负担变化,研究提出通过税收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
(七)研究税收理论和各国税制,开展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宣传税收法制和政策。
(八)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