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责。(三)取消监督指导律师资格考试、公证员资格考试工作的职责。(四)增加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职责。(五)增加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六)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