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表明一切已经结束。法律没有规定司法机关有单独通知你的义务,但是应当公告。你没有任何理由去派出所报到,不去没有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08
执行缓刑期间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办公室管理,缓刑期满后按刑满释放管理,即是由司法所的安置帮教办公室管理。现在这些都属司法所的职能,要向司法所报到的。缓刑期满5年内都属司法所的安置帮教办公室管理。你的缓刑期满了,不属社区矫正对象,不必担心因此而重新收监,但你仍是公安部门的重点对象并且5年内属司法所的安置帮教办公室管理,这种身份不报到也没问题的,如果是矫正对象不报到就可能立即收监。
第3个回答 2010-10-08
刑期满后还有监管时间,最少5年。等派出所把你撤管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