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承担着实施国家司法行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职责,它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首先,司法厅负责起草和执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并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的发展规划,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监狱管理方面,司法厅全面指导和监督全区的监狱工作,并对其相关责任进行承担,确保监狱系统的规范运行。


对于劳动教养管理,司法厅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包括指导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以及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在法制宣传和普及方面,司法厅制定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落实,推动全区依法治理,加强对外法制宣传的指导。


此外,司法厅还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工作的开展,并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法律服务的公正和有效。


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也在司法厅的指导下进行,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组织国家司法考试是司法厅的重要职责之一,确保司法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司法厅还负责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公正和规范。


在物资管理和财务监督方面,司法厅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装备管理、经济财务活动审计,以及指导和监督全区司法系统的财务工作。


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和警务管理也是司法厅关注的重点,包括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对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


最后,司法厅需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事项,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展开。




扩展资料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司法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