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已经订婚了,他的亲姐姐结婚我可以去送去亲吗?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

一、订婚的由来

清吴桭臣《宁古塔纪略》:“订婚时,父牵子同媒往拜妇之父母,次日,女之父亦同媒答拜。” 清谭嗣同《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订婚之时,以媒妁婚书为凭,或略仿古礼奠雁之意,随意备礼物数色。” 高一涵 《漫谈胡适》三:“他与江冬秀女士的婚姻,是按照封建家庭的惯例,完全是自小由他的母亲订婚的, 胡适 与他从来没有见过面。”

基督教《圣经》申命记7:3中“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是指异族异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这句话中表明了父亲有包办儿女婚姻的权力。但关于曹菁《爱情信仰论》里所述:“《圣经》里没有婚前爱情描写,也没有对于爱情的论述。在圣经《创世纪》中上帝安排亚当与夏娃结婚。上帝从来没有批评过婚姻包办。”的言论是完全错误的,雅歌里详细描述书拉密少女和她的情郎牧人的忠贞爱情故事,即使当时所罗门王以金钱地位和无微不至的关心想打动少女的心也没有成功。

二、订婚的特性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三、订婚的法律意义

男女间发生的恋爱行为,是在道德规范的范围内,男女双方进行深入了解、培育和建立感情的过程。恋爱与结婚有因果关系,即通过恋爱达到了相互爱慕,自愿结合为终身伴侣,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由此可见,恋爱是形成夫妻关系前的一个男女自由婚恋阶段,而不是婚姻关系形成的法定阶段。因此,男女间的恋爱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订婚,是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表示相爱的一种承诺方式,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姻预约。旧中国的封建法律规定订婚是男娶女嫁的一个程序,婚约成立后,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废除了全部旧法统。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在《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解答》中明确指出,“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订婚没有写进我国的婚姻法。据此,我国民间的订婚(婚约)就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由于订婚作为嫁娶的必经程序。在民间世代相传,民众对结婚须先订婚的做法,早已习以为常,在婚姻法上虽然没有订婚的规定,亦无明文禁止。所以,在民间男女双方自愿订立婚约的,听其自便。婚约的效力也就只是在双方自愿履行时有效,一方表示解除,也就无须对方同意即告解除。所以订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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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0
合适啊,因为你们都已经订婚了,只是没有举办而已,换言之你已经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了。
你可以问问即将成为丈夫的他啊,看看他是怎么想的。
第2个回答  2017-07-19
从传统意义来讲,既然已订婚也就是准兄弟媳妇。
可以代表是一家人当然去送亲为好。
第3个回答  2017-08-25
应该是可以的,因为不会犯忌。当然,各地方风俗习惯不同,最好还是通过你男朋友,征求意见。
第4个回答  2014-09-27
当然可以啦,他的姐姐也就是你的姐姐啦。都是一家人了哒追问

早上听别人说不可以,我就纳闷了,所以问下喽!

追答

放心啦,可以的,

追问

嗯,谢谢!

追答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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