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空置房的规定

如题所述

对空置房的规定明确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责任与权益。
一、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空置房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这意味着,即使房屋处于空置状态,业主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小区整体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确保所有业主能够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
二、物业公司的服务责任
对于空置房,物业公司也承担着一定的服务责任。首先,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空置房进行巡查,确保其安全无损。其次,物业公司还需对空置房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如清理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等。此外,物业公司还应当积极与空置房业主保持沟通,了解其需求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三、空置房业主的权益保障
虽然空置房业主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但他们也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例如,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对于物业公司未尽职责导致的损失,业主有权要求赔偿。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等渠道,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综上所述: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空置房的规定明确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责任与权益。业主需要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以保障小区整体服务的正常运行;物业公司则需要对空置房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并保障业主的权益。双方应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的高效、优质运行。
法律依据: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五十三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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