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关于唯物辩证法的问题.

物质其抽象的本质,例如客观规律,是自有永有,万古不变的. 那么,这与唯物辩证法的物质的绝对运动论是否相容呢?

我敏锐地捕捉到你的疑惑:你认为客观规律的不变性是静止的一种表现,是与运动的绝对性相互违背的。 你的疑惑表明了你善于思考,但是,同时也表明了你尚未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内容整体上结合到一起去。 关于你这个疑惑的解答,在各种马哲原理的教材中都有专门提及,——当然,不是针对这个问题而提出的,而是从广泛的意义上提出的。具体来说,就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原理。 真理,体现的是客观规律,但是,真理的成立都需要一定的条件,在条件之内,真理是绝对正确的,但是超越条件的约束,真理就不再成立,所以,任何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但是,人们认识真理的倾向一定是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 所以,真理的这一体现矛盾规律的特性,是与绝对运动观不矛盾的,它们当然也是相容的。 追问: 哇,原来又是你呀! 怪不得语气那么熟悉。 对了,你为什么在QQ里把我删除了? 回到正题。 真理属于意识,客观规律属于物质,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 现在只谈物质的本质的不变性,不谈意识。 回答: 我定期清理好友,只要是联系寥寥的都会删除,包括现实中认识的,这是习惯,所以请见谅。 至于真理属于意识的说法,我只在唯心主义那里看到过,所以说,如果你认为真理是意识的话,运动就不会是绝对的。 相反,如果你采用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就不会认为真理属于意识。 请确定立场,或者查阅资料后申明立场。 一旦混淆两个逻辑体系,就什么都说不清了。 追问: 你认为在真理所适用的条件内,真理是绝对正确的. 你的观点是不完全正确的. 在数学领域中,理论根据是演绎论和完全归纳法.那你的观点就没错了. 但在自然科学中,你的观点是几乎完全错误的.你需要我举例吗? 追问: 还有,意识和认识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分.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即真理是正确的意识和认识. 所以,唯物观点中,真理不是物质. 请返回物质的原话题. 回答: 你的第一个反驳,我需要声明的第一点是,我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意;需要声明的第二点是,如果真理在自己成立的条件内不能够绝对正确,那么,那就是不完全的条件,从不完全的条件推理出来的理论也一定是有缺陷的,也就不是真理,或者不是原本的真理。 关于第二点,你所存在的误区是,你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所有判断,或者说自己的所有逻辑都是绝对正确的,你说呢? 关于你的第二个反驳,虽然词句上有些瑕疵,但本意符合真理的性状。 但真理的本质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或理论体系。——这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所以,即使回归原话题,那就是我第一部分的论述。 当然,说到这里,如果你要强调你不完全相信马克思主义哲学,或者不完全奉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的话,那么,我的论述,于你而言便是漏洞百出的。这也是我要求你选择明确立场的原因。 哲学是具有党性的学问,各种派别的对立性是严格的,各种派别的追求者在相互斗争的时候是残酷的,这就是意识形态的不调和性,就像解放前的国共两党。——这么说,仅仅是为了提醒你注意立场,即你所选择的哲学派别。 而且,如前所说,只要你不处于马哲派别,或者不完全处于马哲派别,你无须反驳我的观点,我自己就能找出若干个符合你的立场的观点。这是一个刚入门的哲学学者的基本能力。 补充: 另外,事实上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回答过你的问题,也不记得是回答了什么问题,所以,面对你的记挂,我只能表示感谢。 不过,无论如何,请让主观的情绪剥离出我们的讨论,否则,这讨论就形同骂街了。 追问: 你一再强调我提出自己的立场,恐怕是防我站在相对主义的立场上,最终达到诡辩的目的吧? 但你错了. 你着力防止我诡辩,其实我素来不屑于诡辩.. 其实你无须把你我看成是不同哲学派别的人. 你信奉马克思主义,我也是站立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问题. 那么,你为什么没想到,在同一个派别中,也有互相辩论的情况呢! 难道只要我跟你有所辩论,你便认为是你对我错,从而名正言顺地把我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派别! 还有,我从来没说过我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这是你说的,与我无关. 回到正题, 你说:" 但真理的本质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或理论体系。——这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 " 简单来说,真理是理论, 理论就是一种思维. 那么,真理就只能是意识,而不是物质了. 客观规律是本来就有的,而真理,只不过是人们对客观规律的一种反映. 就好像对于一棵树,照一副相. 于是,相片里就出现了一颗树. 但相片中的树,只不过是一个映像,而不是原来那树本身. 既然真理同样也是一种映像,那么真理怎么不是一种意识呢? 你说你只在唯心主义理论中才看到"真理是意识", 难道你就没在唯物辩证法里也看过吗? 即使你没看过,我且问你,难道你没看过,就意味着这不是正确的吗! 当然,我说那么多,虽然是在反驳你的观点. 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我认为客观规律不变论与物质绝对运动论不相容. 关于这个问题,我已经查过相关资料,并仔细想过, 客观规律不变论与物质绝对运动论的确是相容的. 还有,我原本没有提及过真理的条件性. 但你却说," 我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意 " 你这就犯了唯上主义. 利用权威的片面语言来辩论,是诡辩论的常用技巧. 你认为在真理所适用的条件内,真理是绝对正确的. 检验这句话是否正确,唯一的标准就是实践. 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呢? 我就拿牛顿力学来说一下吧. 牛顿经典力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无疑是宏观低速的情况. 但是,在宏观低速的情况下,牛顿力学是绝对正确的吗? 不是的! 只要一有速度,就一定会有相对论效应,只不过是你不察觉罢了. 但你不察觉,并不意味这相对论效应不存在. 一有相对论效应,牛顿力学就不可能绝对正确! 你或许会问,在静止的状态下,该不会有相对论效应了吧....... 即使没有相对论效应,牛顿力学也不能是绝对正确. 因为有很多客观存在的因素,总是存在的,例如静电作用. 当然那些因素已经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但它们却能使牛顿力学永远无法在其适用范围里绝对正确! 虽然我认为牛顿力学在任何范围内都不可能绝对正确,但这并不意味我否定牛顿力学,从而认为牛顿力学是谬误! 我仍然认为牛顿力学是真理. 牛顿力学是正确的,但是并非绝对正确的,而是近乎正确的. 请不要把认为不是绝对正确的,就是错误的! 请不要把近乎正确与错误混为一谈! 近乎正确与错误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所以,我既肯定你的观点,又否定你的观点. 那么,我要将你的观点修改为: 在真理所适用的条件内,真理是正确的.既可能是绝对正确,也有可能是近乎正确. 但无论是绝对正确,还是近乎正确,都与错误有着明显,严格的分隔线. 近乎正确与错误,是不相容的. 回答: 你随便吧,我基本没看你所答的,我只看到你的相片理论。 相片理论是用具体现象比喻真理现象,对与错,我想你知道我的结论,至于你的结论,那是你的。 其后的,我都没看。 不过,我声明一点的是,在我没有证据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话是错误的时候,我的确是要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东西当做原理来使用,所以,你可以认为我是唯心的教条主义,我很乐意接受这种体现了我的谦虚美德的评价,所以我要说一声“谢谢!” 最后要说的是,辩论,本身就不能调和,因为抽象和具体的距离太远,所以哲学家都是独自做学问的,即使是学生跟老师的理论也往往多处相悖。——我的意思是,我从未狂妄到通过答题的方式来说服任何人,只是在回答追问中无形中被带动到这种倾向里;我的本意永远只是答题,说出我个人的看法,然后让提问者评价,至于被带动的那部分倾向,只能说谁让咱跟大多数问友一样太热心。 追问: 你说一句:" 你随便吧 ". 这句话的确很有意思. 试问,如此一个学术问题,怎么可以不以严肃的态度去对待,而是随意呢? ........................ 你所述的观点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原意,我不清楚. 因为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对于你的观点,我始终没有完全地否定. ............................ 我之前以历史事例为依据,证明了你观点中的积极成分,以及消极成分. 所以,在这里,我再一次强调我对你的观点的态度,是既肯定,又否定. ............................ 你没有仔细阅读我的话语,你当然不清楚了. 你没有阅读我的话语,难道就意味着我没有证明吗? 如今,我证明了,你却不阅读,而是拍脑袋,固执己见,又怎么不是犯了绝对主义错误呢? 你认为我把唯心教条主义强加于你,难道我是无中生有,不凭借证据吗? .................................. 你为什么没有阅读我的话语呢? 难道你不敢? 你不敢正视我所议论的问题的本质? ................................ 你在上文强调了我的看法只不过是我的看法,而没有进一步地评价我的观点正确与否. 还有,你认为抽象与具体的距离太远,所以难以统一地判别之. 难道你是想暗中扼杀判别是非的标准吗? 你恐怕已经陷入了相对主义了吧! 这大概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 你自如地运用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技巧来辩论,纵使你说服了我,又如何? 本质的问题还没得到解决! ................... 你认为," 辩论,本身就不能调和 ". 不错,辩论,的确在很多时候都是本身就不能调和. 这是因为诡辩的技巧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诡辩技巧层出不穷. 辩论,又怎么能调和呢! .................................. 你又说," 我的本意永远只是答题,说出我个人的看法,然后让提问者评价 ." 你不把注意力集中在问题的本质上,不把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与高度的革命热情,投入到追求真理的伟大工作中,辩论,就不可能得到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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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7
1,首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绝对的,同时肯定相对静止的存在,没有相对静止,世界就变得瞬息万变,人也就不可能认识世界。 2,其次,规律是事物间必然的,本质的联系,是一种事物间关系,而不是事物本身。事物的本质是通过这些关系(规律)表现出来的。人们通过运动中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3,规律,即事物间的联系,是客观的绝对的,而规律的内容是随着人的认识不断深化的。没有运动,事物就失去存在的形式,不通过运动人也无法认识规律。所以,规律的客观性与绝对运动不矛盾,并且统一于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 追问: 不是这个意思,你抓不住重点. 回答: 1,真理或规律永恒不变指的是真理或规律体现了事物之间的联系,即真理和规律是客观的。但是真理或规律的内容不是永恒不变的,事物是运动发展的,事物间的联系没有断(绝对),但联系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是变化的(相对)。这与运动的绝对性,以及运动形式的多样性是统一的。2,前提的,自有万有,万古不变本身就让人产生歧义。这里的永有,不变,是就客观性而言,真理存在是绝对的,但真理又有相对性,其内容是不断深化的。如果把真理的绝对性理解成绝对的永远不变,那必然产生如你所说的自相矛盾。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你前提中的“自有永有,万古不变”本身是不规范的语言,没有看到真理的相对性,所以产生矛盾。 补充: 另外,规律体现的是一种联系,联系的具体方式随着运动的变化而变化,但是“联系”作为一种抽象状态,本身是客观的存在的,永恒不变的。 追问: 嘻嘻,我在书本上找到相应的答案了. 其实那句话很短,你怎么就长篇大论的,嘻嘻.... 怎么觉得你说的那么..... 具体不会说............. 对了,是单独采纳你一个,还是把下面那位朋友也采纳呢? 回答: 哈哈,我不介意的,选吧。有问题大家讨论才能出答案嘛,答得好,就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