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逻辑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论证逻辑包括了形式论证和非形式论证。形式论证主要和形式逻辑有关,非形式论证则和非形式逻辑有关。
论证逻辑分析的基础核心是:分析清楚
①论证的对象-核心词(一般是指主语、谓语、宾语),判定选项时可优先考虑化简,优先选择重复题干核心词的选项。

②论证范围-限定词(表示程度和范围的修饰词),判定选项时一定注意限定词表达的程度和范围。

③论证的结构(前提→结论);主要针对前提和结论(即X和Y的关系)进行支持的选项就是最强的支持,针对X和Y这个论证关系进行削弱的就是最强的削弱。这些问题在逻辑精点强化篇命题方向七有非常清晰的解释,完全可以仔细体会一下!

有了这个分析的基础,针对题干类型,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住每种方法的核心思想。一般的论证题目优先考虑无关二者A和B是否存在搭桥的关系,可直接据此建立假设和削弱。

因果关系的核心问题:发生在前的是因,发生在后的是果,保障因果关系成立是假设支持的核心,指出因果关系不成立的就是削弱的核心。

差比关系的核心思想即:结果差异要想成立一定前提存在差异,要想使前提差导致结果差,就得保证前提差唯一;结果相同要想成立一定前提存在相同,要想使前提同导致结果同,就得保证前提同唯一;

方法可行类问题的核心思想,如果方法是唯一的,就是讨论方法惟一性问题,评价的关键是有无其他方法,方法不唯一,就是讨论方法可行性问题,评价的关键就是方法是否能够达到目的。

解释题的核心思想就是指出合理的他因解释即可。

至于评价类问题考试涉及的题目较少,可先将核心的假设、支持、削弱、解释四大类问题的核心思想掌握清楚,这样解题时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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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1
逻辑学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论证进行分类。

我们可以根据论据与论题之间的关系,来对论证进行分类,在有些论证中,论据和论题之间有必然关系,在另一些论证中,论据和论题之间却只有或然关系,根据论据与论题之间的这种关系,我们可以把论证分为“演绎论证”与“归纳论证”两种。
归纳论证就是论据与论题之间有或然关系的论证。也就是说,其论证方式为归纳推理形式的论证。

归纳论证的特点在于:它的论据是某些特殊的场合,而论题是一般的原理。

归纳论证要得到可靠的结论,必须根据精确的观察和实验,必须根据已有的科学知识对现象作出正确的分析,必须与演绎相结合。归纳论证如果离开了这些条件,就不能确立论题的真实性。

例如,“铜加热之后,体积增大;铝加热之后,体积增大;铁加热之后,体积增大;铜、铝、铁都是金属;所以,金属加热之后,体积就膨胀”这一归纳论证,论据和论题虽然事实上都是真实的,但论题的真实性尚未建立起来。因为人们并没有对所有金属毫无遗漏地进行观察,而这种观察是很难做到的。如果我们对金属体积膨胀的原因加以分析,知道金属体积的大小取决于该物体分子之间距离的大小,加热于金属会引起金属分子之间凝聚力减弱,相应地分子之间的距离就会增加,金属的体积就会膨胀。经过对金属体积膨胀原因的科学分析,经过演绎推理,得出结论是:对任何金属加热,体积都要膨胀。这样,论据与论题之间就具有必然关系了。

论述三:直接论证

直接论证就是不经过对矛盾论题的虚假性的论证,而直接论证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

论述四:间接论证

间接论证就是通过论证矛盾论题的虚假性,进而确立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
第2个回答  2020-11-21
一、事实论证。

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二、理论论证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有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

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就是将归纳所得的论点,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原理去衡量。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外,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理论论证的论据还可以是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三、比较论证

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通常将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

1、类比论证。类比论证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论两者在其他属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类比论证属于或然性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方式,其结论不一定为真,只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有时无法获得更确切的论据。运用类比论证,有时是有效的。

类比法富于启发性,它深入浅出,使读者易于领悟抽象的道理,可使文章简练生动。使用这一方法要注意,类比对象应有共同的或相似的属性,要防止出现机械类比的毛病。由于用来类比的前提是特殊的事物,所以类比推理的结论具有或然性,论述复杂问题时只用类比说理就会显得不够充实。

类比论证有一定的哲学依据,因为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从思维方式来看,类比论证不拘于事物表面上的差异,把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考查,试图在异中求同,是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的,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有其意义,许多类比的结论虽然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假说。但是,作为一种论证方式,由于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其结论不是完全可靠,所以在表述上多用“可能”;另外,即使一个基本正确的类比结论中,也包含着某些谬误。一般来说,类比推理的可靠程度取决于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如果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密切,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大;如果联系程度低,结论的可靠程度就低;如果是无关的,就不能进行类比。

运用类比论证需注意以下几点:(1)要使用同类对象进行类比。世界上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的事物是无穷多的,有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对它们进行类比,就缺乏说服力。(2)避免单独运用类比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最好是与其他的论证方式结合使用,使之起一种补充和丰富的作用。(3)要注意结论的可靠程度。除非个别很有把握的情况,否则结论一般只是一种可能性。在表述上要把握住分寸,不可绝对化。
第3个回答  2020-11-21
逻辑论证最重要的就是清晰与准确,分别对应论证过程与论据。论点本身是不重要的,如何得到这个论点很重要,如果为了个人立场,生造一个论点,则更是南辕北辙。准确的论据是支撑论点的基础,一旦论据是伪的,绝对推不出真的论点。但论据就算为真,也不必然导出真论点。

强词夺理的论证过程同样会导致不合理。因此就需要逻辑清晰的论证过程,这个过程最重要的就是稳定性,首先是理论通过这个论证过程可以稳定的运行,而不会因逻辑前后矛盾而崩溃。

其次,过程中没有明显的硬伤会被人挑出来攻击的。这就需要使用准确清晰的概念界定,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总之,在准备论据时,应尽量保证真实客观准确。论证时逻辑清晰概念明确,不用个人主观意向的引导论证,而是让事实说话。

另外,在攻击他人论证时,不应为了反对而反对,即因论点本身反对,或者说是因立场而反对,而应从论据的真伪性,论证过程是否有逻辑漏洞等处攻击,而不是因人废言。

道德批判之所以让人觉得恶心,就在于他不讲道理,只看立场,全盘否定反对者的论证,弱化他人的辩驳,因此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真伪固然是自在人心的,但世界却不会自动变好,仍需我们进行抗争,只要能努力点燃一盏理性的灯,便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