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把房子公证给儿子后,又过户给现在的老婆了,我儿子有权追回房子吗?

如题所述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要考虑此套房子是否为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公证后是否撤销,房子是否过户等因素,如果已经过户,儿子可以要求追回此套房产,如果未过户,只是公证了赠予协议,您的前夫有权利撤销赠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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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3
你儿子是没有权利追回房子的,因为一开始你前夫把房子公证给儿子后,这个只是他自愿赠予你儿子,如果他想收回来的,他可以更改公正,所以他后来过户给现在的老婆也是她合法的权利,但是你可以给你儿子争取一点抚养费,或者其他财产
第2个回答  2020-06-13
你前夫把房子公证给儿子后,又过户给现在的老婆了。老实说,你前夫有这个权利,你儿子现在无权追回房子。
第3个回答  2020-06-13
这种情况下,虽然千呼百而日公证给了儿子,但是儿子并没有取得房产证,那么这个房子也不是你儿子的,既然他又过户给了老婆,当然,这个房子就是他老婆的,你儿子是要不回来的,毕竟他老婆已经过户了,有房产证,所以你的儿子是要不回来这个房子的
第4个回答  2020-06-13
我前夫把房子公证给儿子后,又过户给现在的老婆了,我儿子有权追回房子吗?有权追回房子,因为你前夫先把房子公证给儿子后又过户给现实的老婆,当他把房子公证给儿子时,房子就是儿子的了,就没权再过户给现在的老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