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有了具体的规定,是非常及时的。
过去“校闹”,一些人,还利用各种借口,到学校大吵大闹,严重干扰教学秩序,一些人以闹取利,利用各种方式到学校闹事。学校赔也得赔,不赔也得赔,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学校不得不低头,多赔钱 ,花钱买平安,少数人,以闹得利,却不受任何处罚。
因为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律规定,学校往往成为受害方,错的赔,不错的也赔。助长了一些闹事者,闹事的嚣张气焰。他们甚至还堵塞校门,不准教职工离开,甚至暴力对待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却毫无办法。
现在有了《意见》这把尚方宝剑,学校就可以理直气壮,处理学校纠纷,八条规定,依法办事,对“校闹”者坚决说不。至于不听从学校劝阻,继续大闹学校,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威胁教师职工的人身安全,学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坚决处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学校的责任,即使不闹,学校也会赔偿,不是学校的责任,闹得再凶,学校也不会赔偿,坚决按照教育部五部门发布的《意见》,去执行,按照八条规定的具体情况,落到实处。
《意见》明确规定,任何组织的个人,也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注意学校与安全,事故纠纷引发的诉讼,人民法院要依法审判。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的情形。如果一旦发生“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出警,依法制止;,对于实施“校闹”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者,要按照治安管理法处罚的规定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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